• Oct 14 Sun 2007 11:54


第一次覺得死亡跟自己這麼靠近。深深的,深深的碰觸到了我的心。

接到消息的時候,我正好輪休,在很好的天氣裡,打著瞌睡。經理說有壞消息要跟我說,我一時慌了,想說該不會是自己給錯藥吃死人了吧?結果不是,我們一個真真正正老當益壯的同事,在玻利維亞的山上過世了。我放下電話,想起他曾經許諾過要帶我去的岩場、山徑,還說過哪天要到台灣來玩,眼淚不能遏止的拼命流。
Keith今年六十七歲,身體好的會讓很多年輕人慚愧,爬山攀岩游泳,每天還騎單車上下班。每次跟他還有他老婆去爬山,我都會羞愧到無地自容。體力倒是可以負荷,可是腿力卻不如兩個六十多歲的老人哪!ㄊㄝˋ腿的隔天,在藥局舉步維艱的同時,就會想著希望自己可以老的像他們這麼有精神。
攀岩社的人叫他做歐比王,白髮蒼蒼可是在岩壁上卻是敏捷無比,留著落腮鬍的他跟史恩康納利有幾分相似,四十年前從約克郡(Yorkshire)來到紐西蘭,說到道地的kiwi lifestyle,就是像他這樣吧!(請看Rock it to the moon 中間一段)
除了是個藥師,還是很成功的父親、祖父,是個鼓手,有很好的歌喉,吉他也彈的不錯;非常活躍的登山者,熱愛攀岩,也很喜歡釣魚,攝影也頗有一手。年輕的時候常跟孩子去衝浪,現在年紀大了總是帶孫子們去游泳露營;喜歡喝紅酒,食量不大可是也不太挑食。環遊世界的計劃才進行到一半,跟老婆Penny每年都會出國的一兩個月,不是純粹的看風景,一定都會有登山的行程。南歐、北美、喜馬拉雅山腳,都有他們的足跡。
Keith對於我,除了是工作上的榜樣(四十五年的工作經驗,其中有好幾十年都是醫院藥局的經理,還幫忙基督城、吉斯本的醫院建立了電腦系統,是個經驗豐富智力高超體力頑強的老頑童),是好朋友,也是生活上的夥伴。去攀岩,去爬山健行,去露營,我的手邊還有他借我的大背包、靴子、睡墊、攀岩的書,幾副快扣等等;午餐、工作的空檔可以從政治聊到文化,互相開對方惡劣可是沒有惡意的玩笑,可以很輕鬆的說話,不說中文的朋友當中,他是我最要好的夥伴。尤其是當自己命懸一線(就字面上的意義而言)的時候,只要他在繩子的另一端,我可以很放心的在岩壁上掙扎,沒有一絲恐懼。
這次的祕魯-玻利維亞之行,他們安排了兩個登山的行程,一個五天、一個四天,第一個走過印加帝國的遺跡,第二個,在玻利維亞的山間,卻成了他安眠的地方。
聽說,那天早上他非常的正常,沒有一絲的不適,午餐過後突然間跌坐在石頭上,說很不舒服,意識也開始模糊,手腳都不太能動;山徑上什麼也沒有,雖然是有嚮導、有專人背裝備,可是這樣的意外一時之間也無計可施。老婆Penny非常的機敏,把兩件外套從拉鍊的地方練在一起,加上長褲組了一個臨時擔架,可是蜿蜒的山徑不好走,只好讓比較強壯的當地人背著下山。一路上Penny還得扶著他的頭,因為他沒有什麼力氣了。
Penny說,他說過的最後兩句話,就是"好冷",還對著Penny說,"會沒事的",然後就沒了呼吸了。
快到村落的時候,卻又碰巧遇上警察設的臨時哨,大家伙只好把他放下,把背包堆在屍體上迴避警察的詢問(這一切怎麼這麼像電影?),聽到的時候覺得難過又好笑,真不愧是Keith,連回家的路程,都得這麼的曲折。
雖然忍不住會想說,如果他是在這裡發病(感覺起來像中風),或許,他現在還活的好好的;或許會失去行動能力、生活無法自理,可是會活得好好的。但是,他會安於那樣的生活嗎?
葬禮的時候,看到Penny、看到他的家人,我的眼淚就開始掉個不停;結束的時候攀岩社的大家舉著冰斧送他最後一程,我的手顫抖著,臉上的妝也花了。陽光下看見他的棺材竟然閃著金屬紫的光芒,我又哭又笑的,想著他不知道會怎麼想呢,這麼GAY的顏色。聽說,裡面的襯裡還有很多蕾絲花邊呢,是玻利維亞當地的流行吧!
葬禮之後的派對在大兒子家中舉行,我一下班就趕了過去(我們店關了兩個小時參加葬禮),大家鬧到很晚。他的其中一個媳婦對我說"Keith'd been talkin about you, he spoke highly of you"(他常常提起你,對你的評價很高);他的女兒跟我說"He would've treat you like another daughter"(他把你跟女兒一樣看待),我忍不住抱著她放聲大哭。之前壓抑的留著的眼淚都不算什麼。我很高興,並不是只有我單方面的把他當朋友。認識他是我的榮幸,雖然只有短短一年多的時間,很可惜不能跟他再熟稔一點。
關於他,有好多好多可以說的,可是淚流滿面的時候,卻只是哽咽。一直以來,我都是個外地人,喜歡這個地方,可是沒有什麼歸屬感,直到遇見了他;我一個人在異鄉工作,沒有家人朋友,卻很快樂。
那之後,我腦海裡常常想起他來上班的最後一天,牽著腳踏車帶著安全帽走出店門的時候,回頭對我說"Dont miss me too much!"(不要太想我)的樣子。怎麼可能不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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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可以了解,為什麼每一個國家都有長青劇,在歐美國家,甚至一演就是幾十年,永遠沒有結局的現在進行式。日常生活的酸甜苦辣本來就不會有結束的時候。

隨著年齡漸長,每面對一個終點,就會有更深的憂傷。是誰說結束就是另一個故事的開端的?我開始不能理解這樣的邏輯了。不管是終點或是起點,都會在心口留下一個印痕。看書、看電影、看電視、看漫畫動畫,都開始害怕結局的到來。
或許這樣的傷感讓人成長,變得成熟了,也許可以更坦然的面對結束,不過留下的惆悵也更延綿。我們都是這樣累積一個又一個句點、一個又一個的段落,來編織自己人生的故事的吧。
小時後並不討厭離別,因為有分離才會有面對前方旅途的機會,有分開才會有聚首。現在還是抱著這樣的想法,卻愈來愈難笑著道別了。
所以只能匆匆,在淚落下之前,請記得我誇張的笑聲跟扭曲的笑臉。
The uncertainty of the future.
未來誰也說不準,這樣的不確定性使人惶恐。照片中的親暱幸好可以一直停留,不會改變,我們也因此可以開心的討論計畫有許多可能的未來。那許多的可能,有好也有壞,會不會實現你我都不曉得,我們只能屏息期待最美好的那一個。
我們當了兩天的貴婦,在五星級的旅館(感謝阿姨的安排),假裝自己是大明星,三個人很搖擺。出入旅館的Lobby,衣服一直換,快門拼命按,這樣的騷包跟瘋狂,在少女熟女交界的曖昧時期已經愈來愈難得,讓我們更珍惜彼此的陪伴。
我們在陽光下的海岸邊大笑,惹來野餐中的旁人側目;在歐風的街道上喝咖啡分享生活點滴,在可愛的巧克力專賣店像高中女生一樣對著甜品尖叫;在旅館穿著浴袍招搖的來去游泳池、三溫暖;盛裝打扮去晚餐,因為拼命拍照使得店員竊竊私語的揣測我們的來意;在夜店裡狂歡,還順手數著蒼蠅的數量。
再美好的旅程,都會到終點;前一天夜裡還有人陪著入睡,隔天晚上房間卻冷清的不想承認這才是自己的家、自己的房間。
因為不知道結局是不是會照自己想要的方向走,所以越到最終章,書頁翻的越緩慢,我也遲遲不敢寫下這篇紀錄,總覺得好像是正式劃下句點一樣。因為相聚很短暫,所以顯得等待更漫長。因為在一起很甜蜜,更顯出獨自生活的苦澀。
誰說友情不比愛情濃?或許沒有那麼動人心弦,卻更是雋永。
此去經年,應是良辰美景虛設,便縱有千種風情,更與何人說。
*延伸閱讀:mid9t brkfst - 五星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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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亞亞:
透過網路,聽到你說每一句話,都覺得眼淚快要流下來了。
我想我們家的人都不擅長把愛掛在嘴邊,可以打打鬧鬧,可是心裡話說出來就是很彆扭。所以聽到你的聲音,有點不知道怎麼把句子完成的一點點遲疑、一點點不好意思,就覺得自己做得其實還很不夠。
我應該每天打電話給你,偶爾傳傳簡訊,一點一滴的表現我的關心,而不只是在感覺妳很低落的時候才出現,很多情況下那就已經太遲啦。你一直都很貼心可愛,每次跟你講話,都會讓我很開心;而我是個不夠資格的大姐。長年在外也就罷了,從來也沒有噓寒問暖,分享過你們的快樂,可是悲傷的時刻總是被我滑頭的避開。
對於家人,對於朋友,我是很被動的。不常表露自己的心情,也從來不知道怎麼表達關心,不過一直在學習。你在SKYPE的那一頭說的每一句話,都是我說不出口的,卻也是我一直想表達的。尤其是你回覆的留言,讓我在電腦前窩心的淚流滿面。我可以在公共場合大笑、做出瘋狂的舉動,可是沒有辦法看著信任的朋友、家人說,有你真好;對我來說太害羞啦。可能因為在意,所以很多時候都太小心了吧。
(喔,唯一可以肆無忌憚的表達自己的情緒的人,很不巧的把我摔壞了XD,大概是真正的我把他嚇跑了吧)
最近常常回憶起,某次陪你午睡的情況。你那時候還很小,走路還搖搖晃晃的,我也還沒長大,對於照顧小孩子戰戰兢兢的。金華路的房子採光很糟糕,大部分的房間大白天也需要開燈。裝潢過的原木地板微微反射著走廊最尾端的陽光,我們關了燈在房間裡很安靜,只有電風扇轉動的聲音。靜儀跟宇陽不知道鬧到哪裡去了。你窩在地板上蓋著薄薄的毛巾被,我側躺著、輕拍著你的背;看著你睡臉,竟然跟清醒時是那麼的不一樣,於是第一次了解到自己是姐姐的事實。
宇陽跟靜儀只差了我一歲多,對他們來講我根本不算姐姐,尤其是生日差不到一個月的他們兩個老是唱雙簧似的,很多時候我應付不過來。不是被欺負(永遠都記得自己是個很沒用的姐姐,竟然被靜儀罵哭),就是被惹得很煩。我們幾個基本上就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好朋友吧。會打架,會互相怒罵,也會一起作瘋狂的事情。(我們是某某(?)戰隊,要保衛地球來著。)
你不一樣,你是那個小妹妹。
而我,永遠都是你的大姐。
或許現在對你而言,路好難走。你不曉得跨出去的每一步路是對是錯,也不曉得作出的每一個決定會帶來什麼樣的結果,可是不要讓自己後悔。我不是你,永遠都沒有辦法了解你內心的感受,不管我多麼想去了解、多麼用力猜測。我能做到的,只是讓你知道我在這裡。
我想你不需要人了解,只是需要一點信賴。我信賴你的同時,也希望你可以信賴我。
這次回台灣去跟你沒有真正深談,對你真的稱不上很懂,尤其是心情層面。可是從小看你長大,我對你有信心。尤其今天聽到你說的,覺得自己都不如妳了。
每個人都有徬徨的時刻,生命的旅程從來就不是容易的,不過相信你也已經了解自己有多麼幸運。勇敢的哭,勇敢的笑,據說很難;不過難不難,原只在於你願不願意去做而已。
我沒有說教的資格,畢竟對自己的生活都還懵懂,沒有足夠的社會歷練(活得太順遂),也談不上經歷過精神的掙扎。我其實是個呆子,只是常常裝得一附很懂的樣子,像現在這樣,大放厥詞,翻來覆去同樣一種無聊的言論。
八股的話說的太多,人會變得機八,所以我就不要機八下去了。不好意思我的幽默感其實不太好,沒有辦法寫出很搞笑的東西逗你開心。
很想你,也很希望你過來找我玩,可是又不想讓你覺得我們大家只是在拖時間,不肯讓你早點回家。也怕你覺得這裡的生活太無聊、我的房子太冷、一個人很難混時間。你的旅行,你自己安排,沒有別人可以幫你決定任何事情。
最後,不管有沒有見到面,你一直都在我心裡;如果你可以體諒我的懶惰和羞澀,我也很高興你把我當朋友看待,而不單單只是親戚而已。
一直都可以開心的大笑,我們一起朝這個方向努力吧!
PS。我想我應該組個新社團,明朗笑顏促進委員會之類的。
祝 順心
往敗犬方向邁進的職業婦女,你的阿姐,賊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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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Babel
覺得是一部很機八的片子。
好像有很多寓意,又好像什麼都沒有。
有內涵的人好像可以領悟到很多
沒有的人會覺得好沉悶啊,這什麼鬼啊
我覺得自己好像從中領悟到了一些什麼
可是接著看的She's the man卻似乎讓我得到更多;
至少,被娛樂了。
劇本好像很好,可是劇情張力不夠,
很認真的看完片子,很認真的思考電影想要傳遞的觀念
電影太藝術,故事說的不夠動人,
如果想要傳教,最好是淺顯易懂,不是嗎?
很可以想像支持者恥笑他人沒有內涵所以看不懂。
這類型的片子,就是口水戰的最好導火線吧!
或許這也很貼近片子的根本意義:語言與溝通。
文化的衝擊,語言的隔閡,巧合與誤會,小鄉鎮的人情,大城市的疏離。
摩洛哥的牧人兄弟、美國的遊客夫婦、墨西哥的褓姆、日本的聾女,
每段故事都很有畫面,每個人都很有表情,每句台詞都很有涵義,有些場景讓人很不舒服,有些畫面讓人很有感觸;喜怒哀樂都很有感覺。
不過幾段故事連結的有點刻意,尤其日本的故事。
或許只是為了讓電影有整體感吧?
比起搬走奧斯卡的Crash,Babel想表現的意念好抽象。
Crash的不見得把故事說得比較好(個人覺得太瑣碎),可是比較容易懂。
或許是主題太大、空間拉得太寬,但是導演已經很努力了。
這種類型的電影通常很難讓我有太深刻的共鳴,只能說自己幼稚膚淺吧!
我特別喜歡Kate Blanchett。一直覺得她很有氣質,可是看上去好老;這部片子裡面的她不知怎地,讓我覺得美的優雅,有歲月的痕跡,可是不覺得蒼老。或者是電影的角色,也或者是Botox。
日本女星菊池凜子的表現也很棒,可是又覺得她好像老過高中生?對他不算太熟,不過我覺得她應該超齡很多,也或許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會有這麼成熟的表現吧!
題外話,Dakota Fanning的妹妹也有參與演出,戲份不重,不過兩個人真長的好像,可愛~
總結一句,有很多的故事可以說,可是又好像沒有說過一樣,不如不說,再過回自己的生活吧。
什麼?分數?
不,我不評分,因為我是屬於看不懂的那一群人。
或許我是不想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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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名的書,很轟轟烈烈的Best Seller
特地從同事那裡借了來看。
必須要說,我對本書的評價只能算普普。
不知道是我愈來愈苛刻還是怎樣,最近總覺得自己太愛挑剔。
比如說這本書吧,故事主線非常的新穎,作者的文筆也很流暢,沒有太艱澀的字句,故事的結構也很特別,整個故事很容易讀,有好多個段落很貼近人心。這麼一個爭議性很大的話題,作者很勇敢的挑戰了,而且很成功的完成了這項任務。
男女、姐妹、夫妻、父子、母女,一張網網住了那麼多的人性、那麼多的感情。我喜歡她走筆的方式,每個結構都很講究,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話要說;關於醫療倫理,真的很難說誰是誰非。可是大家都是人,誰都有資格選邊站。
整個故事非常的完善,極度的引人入勝,拿起來就很難放得下;可是淚腺尚算發達的我,竟然看完沒有哭,這樣一個人人流淚推薦的好書,大概沒有觸到我的點吧,我只能說結局太八股、結尾太刻意,讓一頁一頁堆積起來情緒達不到高潮,很委婉的走到最終章。雖然深深的嘆了一口氣,可是本來都準備好的面紙卻沒有用到耶。
或許是網編造得太精細、或者是計算得太好,雖然作者用了不一樣的角色、不一樣的身分去切入,可是看來看去,都只有一個聲音,作者的聲音;每個人都比較像是傀儡娃娃,好難去好好的把每個角色分開看待,雖然每個人都好像應該要有自己的位置,可是太刻意了,像是某些真人秀,出場的只是演員,而不是真實人物。
我喜歡她把Kate的角度悄悄的藏起來,不讓大家知道的寫法,真正的主角,卻從頭到尾都沒有站出來說話,而是家人、其他的參與者,說著自己的故事、心酸、難處。不過最後當她的聲音終於出現的時候(也就是尾聲的時候),我並不覺得看到了很不一樣的場景。同樣都是作者的聲音,同樣是一個沒有靈魂的角色。
我知道自己真的太挑剔了,這麼一本好書(真的蠻好看的),被我挑剔的好像缺點眾多似的。本書真的很有娛樂性,好讀好懂,大道理、醫學爭議、人性等等,輕描淡寫的融入在字裡行間,我相信看完的人,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話要說。
總結:很特別的議題,很完整的故事,很精密的結構,很掙扎的人性,可是結尾讓人(我)失望,不過整體而言是本發人省思的好書,推看。
My Sister's Keeper
Jodi Picoult / / Washington Square Pr
スコア選択: ★★★
<題外話>我不喜歡台灣版(美版)的封面,我覺得英版的封面比較有感覺。
評分:比The Time Traveler's Wife<時空旅人之妻>少個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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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去攀岩~ 沒什麼好說的
就是太陽很曬,晚上很冷,湖太美麗。
然後,好不容易可以爬grade 18了。
這次的岩場比較難一點,很多時候我都在當小保母,所以也沒有攀岩的照片 :P,但是還是攀爬了四個不同的路線吧。
這次就純粹是照片分享。

美麗的陶波湖畔。
一樣的湖畔,隨著時間的轉移,有多種不同的風貌,真的美呆了。
到達的時候是下午,我陪著同行的小妹妹在湖邊撿石頭。
早上雖然冷,可是捧著咖啡在湖畔看日出很有詩意。漁夫們沒有意外的也是早起,現在正是鱒魚的季節。
曬了一個上午的太陽,手也酸的不行了。
雖然這兩天天氣轉涼,不過太陽的炎熱還是讓人覺得值得下水一試。
況且有這麼美麗的風景,水真的很清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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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還片子的時候,好死不死又遇到同一個店員。
他認出我來(雖然今天有上精緻的淡妝、貼身的牛仔褲、美麗的高跟鞋),很高興的跟我打了招呼,我拿下太陽眼鏡,把片子遞給他。
兩個人談起Lucky Number Slevin,相談甚歡。
店員:"那麼今天我再幫你介紹幾部片子吧!這個如何?小女生都很喜歡喔!"他拿起夏綠蒂的網。
我:(嘴角開始抽搐)"嗯,那部片子好像不錯。"其實因為自己本來就很想看了。
店員於是連著介紹了十來部兒童電影。(!!!)我好不容易才擺脫掉他,自己好好的看看有什麼好看的。
隨便逛了一下,因為隔天要上班,所以只多挑了一片"Monster House",就此打道回府。從生日過後我就立下了幾個心願,其中一個就是戒掉chick flicks,可是今天又不是特別想看動作類型的電影,所以挑來挑去還是小朋友的片子(淚)。
拿到櫃檯的時候,對著店員燦爛的笑容,我竟然有點退縮了。
店員:"唉呀!我剛剛怎麼沒有想到這一片呢!"他指了指怪物屋,"這部也是好片子,雖然我不覺得小孩子能夠體會。"
我:".......是嗎?"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才好。昨天為了免費的巧克力蛋,沒有及時、堅決的說出事實是我自己不好。可是在這樣一個家庭節日裡,光租些兒童電影,而且還兩天拿了五片,說出單身的事實顯得自己的寂寞可悲,我真是徹底的BJ化了。
店員:"來這個給你,"他遞給我一張卡片,還有三顆復活節彩蛋。"只要在學校假期裡面來,就可以免費租一片家庭片子喔!只要分類是"G"或是"PG"的就免費喔!"
我:(那麼好!)"喔!謝謝。"
店員:"下次帶小孩子一起來啊!我們店裡不怕小孩子吵鬧的,他們如果自己選片子的話,會更專心呢。工作再忙,也要多花點時間跟小朋友互動啊!"他語重心長的說道。
我道了謝,懷著一顆屈辱羞愧的心,重新步入陽光滿佈的街道上;旁邊的公園有不少全家一起出遊的景觀,前面的披薩店門口徘徊了許多青春洋溢的青少年,前者好像不太可能有機會,後者又已經離我太遙遠,好刺眼啊!從昨天下班前的單身貴族流落到今天的時髦媽媽身分,這樣的轉折,在一天之內發生,實在有點承受不起。我再度買了披薩跟可樂,準備回家餵飽我的虛擬孩子們;心裡不斷的祈禱,祈禱那個店員趕快被炒魷魚。


不負責任、工作至上的夜媽說兒童電影
Stormbreaker: 7/10 (媽媽標準) 5/10(正常單身女子標準)
演Alex Rider的小男生太帥了,而且開頭又有Ewan McGregor,很養眼。比對於Agent Cody Bank(美國的少年間諜),我比較喜歡Alex Rider,一來他有皮相(Cody Bank那種死小孩的態度實在是不太討喜)、二來本片有甄子丹的武術指導加持,我覺得是改編小說裡面很成功的一部電影。不死死對照著書,也沒有破壞到原著的精神,讓電影變得還頗有看頭。
而且那個小男生長的太帥了。(咦?這個我剛剛說過了嗎?)被英國傳媒譽為未來十年內最適合的龐德人選。小說比之哈利波特尚有不足,不過畢竟成為超級間諜的可能性比成為一個巫師的可能性大多了(以一般世俗標準來說),我想這個系列會受歡迎是有原因的吧?不過就文學的角度來看,哈利波特比較老少咸宜,而Alex Rider的大概是中小學生的程度吧?(其實我不知道這邊的人平均閱讀程度如何。)哈利波特怎麼想都不像一般小學生可以看得懂的東西。
不過話又說回來,我小學就很迷金庸了。
Charlotte's Web:10/10(媽媽標準) 8.5/10(單身女子標準)
一、Dakota演的很活靈活現
二、配音員都很成功(配小豬偉柏的那個小男生好可愛好可愛好可愛,可愛到讓人想要咬一口)
沒有注意演員表時在不知道聚集了這麼多大牌。除了老早就知道的Julia Roberts之外,還有Oprah、John Cleese、Steve Buscemi以及Rebort Redford耶!Julia Roberts把夏綠蒂的睿智跟成穩都表現出來了,她的聲音讓人覺得非常的舒服。
幫老鼠Templeton配音的史帝芬,本人就長得很像老鼠,常演的腳色不是精神病患就是電腦狂人,幫這隻"真小人"老鼠配音實在是在好不過了。我最喜歡的片段之一就是小豬偉柏最後跟他談條件的那個部份。
電影的特效跟動物演員都很棒,把一本經典童書改編成一部經典兒童電影,討論生死、人際關係、價值觀、還有友情,深具教育意義(也很有娛樂意義);看完後我也想養小豬了。
Some terrific, radiant, humble movie.
(註:看完幕後花絮之後我決定不養了,成豬的尺寸太嚇人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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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節這種家庭節日,實在不太適合單身女子。
大多數人都有四天的假,星期五(Good Friday)一直到星期一(Easter Monday),不過因為這個周末有班,這樣斷斷續續的假期反而很難打發。
又是個國定假日,連超級市場都不開張的日子,要怎麼過呢?
對單身的人來說,計畫還不如隨波逐流,突如其來的邀約在星期三一下子都冒出來了,接受了同事邀約去吃復活節晚餐,爽快的接受了很突然的攀岩之行,整個週末就莫名奇妙的計畫好了。多出來的星期五,於是決定去租DVD,好好的在家裡面糜爛一天一夜,接著星期六上班、晚上去同事家吃飯,隔天下午出發攀岩去。
經過了一個非常瘋狂的星期四(註),下了班關了店,順道轉去錄影帶店,看看有什麼好看的。很久沒有看電影了,手上的片子拿起又放下,忍住一下子租個五六片的欲望,深思熟慮、店裡面放的電影都快撥完的時候,我挑了三個片子,Lucky Number Slevin、Step Up、Stormbre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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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f way to 50.
雖然明白自己其實還很年輕,其實還有很多機會,卻只因為讀了幾本小說、看了幾部愛情電影,而開始對單身生活感到焦慮。
這該叫做Bridget Jones Syndrome(BJ症候群)嗎?雖然我還不到三十(再給我五年時間)、體重還沒有破9 stone(~57kg,再給我幾個小時 囧 更何況Bridget Jones身高一定比我高吧!),不過已經很能想像七十歲的時候一個人死在公寓裡面、三個星期之後才被鄰居發現、被自己養的狗吃掉半邊臉的情況了。
準備了一些小點心到公司,每個人都不斷的問我幾歲了?然後感嘆我還這麼年輕呀云云。我開著玩笑說都過了五十的一半囉!然後很清楚的意識到自己再也無法裝可愛,再也不能裝不懂事,過了這個階段還裝作清純,只是顯示愚蠢。
大家都不忘追問晚上有什麼計畫。我總是笑著說,現在開始是個成熟的大人啦,再也不能廝混了。心理面卻想著,他們不知道要說我多可憐呢,沒有社交生活、沒有娛樂,只是一個人待在家;連這樣的日子都只能一個人隨便過。
我想我應該給個人人開心的答案:跟朋友一起吃飯慶祝。朋友=我的電腦。
其實從來就不是很在意過生日這檔事。初中的時候基本上還是非常排斥的。慢慢的學會跟朋友一起過的時候已經都快上大學了。大家聚聚很有趣,沒有也沒關係,這是我一向的想法。不喜歡一群人為我勞師動眾的,麻煩人家幹麻呢?不過就是活著的所有日子裏面又一天罷了。
於是去年生日的時候,同事一個也不知道,後來知道了還問我怎麼瞞著呢?我撒了個謊,說沒錢請客,結果反而更糟糕,大家說不定想這人怎麼這麼小氣。我不是小氣,只是不懂得怎麼說話、怎麼處理人際關係。我只是不好意思接受大家的祝福。
今年也安安靜靜的過了,卻第一次覺得有點寂寞。雖然在公司跟同事互相開玩笑很開心,工作的時候卻叨叨絮絮了起來。抱怨的時間太多,沒有做什麼建設性的東西,實在很不好。
"過了25歲之後,一切都開始走下坡了喔!"同事開玩笑的對我說。"下坡路總是快的多啦!不趕緊踩煞車,意識過來的時候,你已經走到一百歲的一半囉!"
宇陽寄了一個小包裹給我,裡面有個很可愛的Swarovski的水晶墜子,還有一張卡片,寫著The choices we make, not the chances we take, determine our destiny.
那麼我是不是也該Made my desicion, and set my destiny了。
我決定要在30歲之前存到人生的第一個一百萬(台幣)。
我決定要儘量戒掉愛情小說、電影、連續劇。
我決定要多看書,多學習,多動腦。(25歲的時候,腦部已經發展到最完全,之後只會退化,不會成長。最起碼,要維持它的運作才行。趁著它還沒往下掉之前。)
我決定要多做運動、養好身體。節食是沒有意義的,什麼東西多了都不好。巧克力可以吃,薯片可以吃,只是不要狼食。多動動有好無壞。
我希望可以瘦到50公斤,腰圍小於70公分。(chance's slim XD)
我希望可以很快到free climb等級20的路線。
我希望自己英文可以愈來愈好,溝通無障礙。
我希望自己一直都可以開心的笑。
然後Enjoy my life to the f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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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沒有人有空當攝影師,所以手邊沒有自己掛在岩壁上的英姿,只有休息時間隨意捕捉的一些紀錄照片。點擊圖片可以看大圖。*
"城堡岩 (Castle Rock)"是我們此行的目的地。據說有超過180個不同難易等級的Climbs,是很適合像我們這樣體力、技巧頗有差異的團體。
正式開始玩攀岩至今有半年多了,固定每週二都會去岩館報到。社團的人都非常的親切,大家都會互相指點,很多技巧就是從觀察人家在岩上的動作學來的。這次半天的行程意外的充實,不會因為自己是菜鳥而被冷落,老手級的人爬困難度高的東西,可是也會記得照顧到我跟珍妮(凱斯的女兒,也是我的同事之一)。
戶外攀岩比室內的有趣太多了,因為沒有設計好的手點跟腳點,所以比較需要動腦筋,也正因此而更適合不同的人用不同的風格去攻佔。對於攀岩來說,身材沒有所謂的優缺點,只有因應不同的體型的不同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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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愈大,愈柔軟。
愈沒有依靠,愈懂得體諒。
愈是感到孤單,就得愈堅強。
想哭的時候大聲哭,想笑的時候大聲笑,是那麼簡單卻又困難的事情。
這趟回家的時候靜儀說,為什麼我們做的事情都一樣,可是她會被家人罵,我好像都不會,總是一副乖寶寶的樣子。我笑答,可能是因為我比較會裝吧。
我這個答案她應該很滿意,一個虛假的堂姐,所以總是被大人信賴。
我是個報喜不報憂的人,所以能夠不報備的事情絕對不會說,不想說、懶得說、沒有必要說。而且我對自己的行為很可以負責任,那麼沒有作姦犯科、沒有重大疾病,不順遂的事情自己解決就好了,何必搞得一堆人跟我一起心煩呢?事後再說即可。
就是這麼個事後再說,所以身邊發生的事情,家人永遠都是最後知道的。傷了心何必去述說?反正傷口會癒合,我自然會好;煩惱的事情放心中就好,多一顆腦袋也只是幫忙煩惱;難過的時候哭一哭就好,哭累了睡飽了,太陽總是會再升起。真的不喜歡人家替我擔心。
同理,去哪裡玩,做了什麼事,我也很少跟家人報備。並不是怕被罵,也不是心虛不敢說,而是因為知道家人會擔心著急、而且理解他們的心情,所以選擇不說。這是我自以為是的體貼。
情緒最糟糕的時候,我甚至會把自己鎖起來,完完全全的,再好的朋友留言也常會懶得回應(雖然有的時候是真的因為懶)。這樣才能夠不去在意別人的眼光,不受他人影響,隨意放肆。自己一個人住的好處就是,不用擔心惡情緒傷及無辜。冷漠往往是為了掩飾脆弱,發脾氣也只是用來轉移注意力。
我所謂的堅強,其實就是逞強,不示弱、不求人,咬緊牙關就能扯出笑容。我常在情緒上偽裝自己,讓自己強悍。我不希望自己成為別人的負擔。而這樣的結果,大概就是別人也不會對我依賴;偶爾,會因為不受信賴而有點寂寞。
因為老是叨叨絮絮,所以不懂得傾聽,在別人眼中總是很強勢的。說話說的很快、思緒轉的很快,卻也常有來不及說出口的;錯過了時機,就酸掉了。於是這樣也好,當個快樂的罐頭笑聲/掌聲,扮演好火爆正義快嘴批判者,其他感觸只要放在心底就夠了。
我想自己不需要別人知道我的脆弱易感、不需要別人了解我的柔軟溫暖,只要還笑得出來,就是很完整的。我的莽撞我的突兀,我的不體貼我的沒耐性,我的害怕我的不安,我的空虛寂寞我的胡思亂想,我藏起來的、透出來的、笑得出哭得出的,一個不完美可是完整的我。
說的愈多愈表現自己的想要被了解,可是有誰不想被了解呢?卻又害怕被了解,可是又有誰那麼有勇氣當街脫衣解褲開膛剖腹呢。
每次跟久別的朋友見面,分別時說不出一句好好保重,道別得好像隔天就會再見面一樣;幾年沒見面,一碰頭卻又好像上個星期才一起吃過飯;我珍惜這樣的友情,覺得真正的朋友會了解我,友情是值得窖藏而不會變質的,心裡面卻老是有點愧疚,這麼個無心的人。我不是無心哪,只是沒有腦子。
outcast的我,快跟台灣社交圈脫節的我,半途逃脫的我,在別人眼中到底是怎麼樣呢?曾經很在意,現在也還是很在意,可是不會再想著要證明自己了。
堂妹家的狗狗過世了,而這個消息跟她們的難過只是透過網路文字得知,而感覺到被遺忘的寂寥。算是認識最久最久的朋友(如果不是家人的話),可是卻從來沒有交過心。跟家人要交心彷彿很困難。不能對人家推心置腹,怎麼能期望別人對你推心置腹呢。
我窩在自己的世界,其實很安穩。可是看到喜歡的人難過,我也會心痛,尤其是什麼也做不了的時候。
我厭惡寫這種無病呻吟的文章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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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中之前,大學是登山社社員的三叔,常常會帶我們去爬山(在紐西蘭叫做tramping)。背著重重的裝備、自己的衣物睡袋,可能還得分擔點大家的糧食器材,一天走個八小時。天沒亮就得出發,然後在途中找個地方吃午餐,太陽下山前到扎營地,隔天亦是摸黑啟程,或者背個小包包攻頂、或者繼續下一段路程。
台灣有百座超越三千公尺的山峰,據說以登山為樂的人就該征服百岳。好比收集郵票一樣,攻下一座山頭,就在自己的收藏冊上多蓋了一個章。
我愛山多過水,可能是因為本身個性很容易感到焦躁吧!所以在山上總是覺得輕鬆很多,山可以給人平靜的感覺。我很享受在山上的感覺,即便沒有什麼娛樂、早早就得就寢,天沒亮就得出發(上山當然是得看看日出咩!),吃著簡單的泡麵為主的大雜燴,看看星星、聽大人說鬼故事,那樣的環境就是一種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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