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過境遷之後,我們總是慢慢開始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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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Good-bye]@蘋果菓子
分手之後,總喜歡把各自的東西整理出來。
這是他的,這是我的。
這是第一次約會一起買的手機吊飾、
這是一週年的對戒、
這是生日的時候他送的項鍊、
這是情人節隨花快遞來的小熊;
這是打了很久,卻還來不及給他的毛衣。
裝進箱子裡面,還給他,或者是丟掉。
理一理,似乎順便也把思緒給理乾淨了。
是不是真有那麼簡單?
是整理,或是發洩?
丟掉的、退回去的,
是不想要的物品,還是負面的情緒?
真的能夠透過這個過程
把傷心昇華,讓眼淚蒸發
然後成長嗎?
或許這是一個療傷的好方法。
或許再也不看到這些東西會比較不痛。
可是仔細想想,
那麼多美好的回憶,好像也一起丟掉了。
那正好。有人說。
似乎有點可惜。也有人說。
可是啊,真正雲淡風輕的時候,
留與不留,都無關緊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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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在等待那一個瞬間。THE Moment。
那個最特別的一刻,那麼的閃耀,遮掩去其餘情緒。
就好比讓人眼盲的強力閃光,
叨叨絮絮的數落成了殷殷切切的關懷;
平常無法忍受的壞習慣成了無可奈何卻可愛的小習慣;
讓長久的失落成為甜蜜的負荷、
讓無盡的等待成為不曾閒的相思。
淚珠只是陪襯笑顏的小碎鑽,心痛只是磨練感情的健身器。
那個瞬間會點亮你的心,連旁觀者都忍不住覺得幸福。
像一個小小的火種、像是愛情的燃料,讓心中的那把火不輕易熄滅。
"好眼淚、壞眼淚,我都曾為你流過。"
一滴好眼淚,抵得過數百滴的壞眼淚。
可是如果千百桶的壞眼淚只換得幾滴好眼淚,
那麼我們還該不該繼續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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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re all searching for reasons when it comes to love.
Reasons to love.
Reasons not to love.
Reasons to be loved and not to be loved.
But love cannot be reasoned.
Love is a state, a truth, a belief, an existence.
It is either there, or not there.
It cannot be reasoned.
What we are all looking for are merely excuses.
We look for things to soothe our heart, to put us in peace, to make things easy.
Love should be effortless, whatever may come along with it.
Tiredness, sadness, are these all because of love? or because of him/her?
Or maybe it's just us.
If we ever started to reason it out, it probably means that it is on its way out.
我們都在愛情中尋找理由。
愛,不愛。
為什麼被愛,為什麼不再被愛。
可是愛情是不能被解釋的。
愛是一種狀態、一樣事實、一份信仰、一個存在。
我們擁有愛情、我們失去愛情。
尋尋覓覓最終得到的只有藉口。
愛情不該費力,不管附加條件是什麼。
精疲力盡,心力交瘁,是愛情、是他、還是自己?
愛情的本質該是純粹。
如果我們開始尋找理由,或許終點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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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是什麼?
笑容開始模糊了,言語開始曖昧不清,手機有了秘密簡訊;生活中出現幾個小時的空白,我的關心變成制約,我的不安只是多心,於是你牽著別人的手,摟著別人的腰,吻著的不再是我的唇。
從故事的主角,變成了配角。
背叛是什麼?
你愛著我也愛著她,你牽著我的手卻想著她,你的心為她跳動,我的笑容失去魔力,美好的回憶只是回憶。
有過承諾卻不能遵守,算不算是背叛?
所有的故事都有開場和結尾,沒有了愛情就已經走到了終點,愛情沒有背叛、沒有忠誠不忠誠,只有存在與不存在。沒有了愛情,我們之間沒有了聯繫,所有的指責、淚水、傷痛,都只是情緒的玩弄。
最底下的純粹,是失去。
我失去的不是你,不是一顆心,不是一段感情,不是一個伴侶/情人/朋友,只是愛情。
我想要的,不是新的愛侶,而是遺落的愛情。
愛情,遺失在目光轉移的剎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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